[公告] 家碩: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家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1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7,17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4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30002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
   407仟股由員工認購,如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其餘85%計2,310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及本公司
   民國112年5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推薦證券商辦理
   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上櫃前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
   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
   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88.6元(競價拍賣底價),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 
   價格之1.14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215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3年4月22日至民國113年4月24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3年4月30日至民國113年5月3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4月30日至民國113年5月3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2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至民國113年5月7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3年5月9日。
 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