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賣*: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名單暫訂如下:
暫訂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 --------------------------------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大師
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
(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社網服務家
有限公司投資專戶(SNSplus CO.,LTD.)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

呂柏宏
本公司董事長
張志弘
本公司副董事長
馮世文
本公司董事
鄧彥農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廖鈺琦
本公司總經理
陳昱任
本公司技術處經理
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與本公司關係
法人名稱 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 -------------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調色大師國際有限公司
投資專戶(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呂柏宏(100%) 董事長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社網服務家有限公司投資
專戶(SNSplus CO.,LTD.)
鄧彥農(100%)
董事
D.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110年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6,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6,000,000股,每股面額5元,授權董事會
於113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預計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提請113年股東常會依法令
規定,授權董事會視洽定特定人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B.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
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第一至四次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以強化財務
結構、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
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私募有價證券相對公開募集較為迅速簡
便,可降低籌資成本及提高籌資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有價證券辦理籌
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
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
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
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
提請113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