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昶虹:更正公告本公司接獲證券交易所通知股票停止買賣相關事宜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4/08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
本公司因有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經證交所對本公司之有價證券列
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自變更交易方法後之次一營業日起,
三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情事。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4/10
5.因應措施:本公司積極加速業務擴展,以達到讓會計師評估可取消
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
致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