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總格精密:補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2/11/03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3月15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35587號函辦理。
本公司對子公司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因業務往來之應收帳款已逾正常授信
期限3個月仍未收回而轉為資金貸與,其資金貸與餘額已超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程序所定個別對象限額。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
訂定改善計畫,並已於112年11月3日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並於來年每季
追蹤改善進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