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對中、韓不銹鋼冷軋鋼品 續課反傾銷稅5年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對自中國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第2次落日調查案,自即日起中國、韓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按現行核定反傾銷稅率,分別為38.11%、37.65%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至119年3月17日。
關務署說明,台灣自民國102年8月15日起對自中國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原案申請人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2月19日提出繼續課徵的申請,113年8月7日公告進行第2次落日調查。
關務署指出,經財政部及經濟部調查結果,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綜合分析評估,無充分證據顯示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的負面效果,因此按現行核定稅率繼續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