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03/112.捐贈緣由: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公益性教育事務3.捐贈金額:新台幣200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吳振芳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