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改上市櫃公司財報揭露資訊規定 第1季上路



為提升公司財報資訊揭露的攸關性,金管會今天指出,刪除或簡化已可直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即時取得的財報附註揭露資訊;同時也修正公司應依重大性原則揭露所持有的有價證券,總計共1874家上市櫃公司今年第1季財報可以適用新規。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公司從今年第1季財報即可適用新規。

高晶萍指出,考量現行公司買賣有價證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主要股東資訊等財報的附註揭露資訊,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即時取得,所以刪除以上相關揭露規定,並配合刪除相關附表格式。

另外,為提升資訊揭露的決策有用性,高晶萍說,將現行應個別揭露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修正為依重大性原則揭露所持有的有價證券,同時修正相關附表格式。

高晶萍指出,本次修正財報揭露有助於提升資訊揭露的有用性,並減輕公司財報編製作業負擔,目前台灣有1034家上市公司和840家上櫃公司,合計1874家適用新規。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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