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貝里斯ECA決議文生效 深化雙邊合作
經濟部今天指出,台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ECA)第1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已於113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有助於深化雙方合作。
經濟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決議文是在今年1月,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示其)與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次長艾蜜麗亞(AmaliaMai)共同主持的「第1屆台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雙方為了有效落實ECA架構下各項工作推動,所通過的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此會議,經濟部表示,雙方同意設立投資促進合作、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技術及經濟合作等委員會,近1年來均已陸續召開,在各領域促成台貝更全面合作。
貝里斯是台灣在中美洲的重要友邦,一直以來,堅定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台貝ECA自111年1月生效後,雙方經貿交流更加熱絡。
經濟部指出,相較於ECA生效前,112年全年貝里斯龍蝦輸入台灣已成長超過10倍,現已成為台灣進口龍蝦的重要來源國,而同期台灣平織布出口至貝國也成長近7成,顯見台貝ECA為雙邊貿易帶來正面效益。
經濟部補充,關於決議文的中、英文版已登載於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台灣ECA/FTA總入口網(https://fta.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