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境外案件遠比境內多 虛擬貨幣也比法定貨幣多
(記者杜大澂/台北報導)「打詐儀錶板」8月上線後,詐騙金額一飛衝天,光是今年10月財損就達120億元,比去年一整年88億元還高出32億元,國際救援人士Sammy指出,去年台灣實際被騙金額超過一千億元,與警方公布數據相差12倍。Sammy也表示,不是今年詐騙案件變多,「而是一直就這麼多」,這還不包括檯面下的詐騙金額。Sammy進一步說明,從詐騙案件來看,境外的案件遠遠比境內多;使用虛擬貨幣也遠比法定貨幣來得多。
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去年詐騙案件有3.79萬件,總財損金額高達88.78億元。警方為讓數據更透明,今年8月推出「打詐儀錶板」,公布每日、每月遭詐案件和金額,結果「打詐儀錶板」一上線,光是10月財損金額就高達120億元,超過去年總和;如果以每月都百億以上起跳,今年全台民眾遭詐財損可能突破千億元。
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數據落差?是詐騙案件真的暴增?還是計算方式有差別?根據警方說法,過去受理詐欺案件,如果1名嫌犯詐騙10人,幾乎只算1件詐騙案,藉此降低「發生率」。但「打詐儀錶板」上路後,詐欺案件改從「被害人」角度出發,也就是10人被騙就算10案,因此發生率暴增,詐騙金額也跟著狂飆。
參與詐騙案件救援工作的國際救援人士Sammy,20日在《菱傳媒》「賴政府打詐成效如何?」國政民調座談會上表示,去年全台被騙金額就超過一千億元,「那個數據是假的,相差12倍,你去問刑事局?」他說,不是今年詐騙案件變多,是本來就這麼多。
Sammy進一步指出,從詐騙案件來看,境外的案件遠比境內多;使用虛擬貨幣也遠比法定貨幣來得多。另外,他指出人口販賣和電信詐騙都是綁在一起。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葉一璋則認為,今年案件數和財損金額看起來比較高的原因,是警政單位變績效導向後,認定詐騙金額比較寬鬆,「例如,我投資50萬,這過程當中,那個詐騙集團一直跟你講說獲利100萬,所以警方最後認定的詐騙金額不是50萬,而是150萬。」
不過,葉一璋強調,詐騙案件或財損金額不只要看短期變動,還是要看長期數據比較有效,最重要的還是要喚起防詐意思。他說,只要詐騙成功後續贓款根本追不回來,所以應將解決方法放在「識詐」和「防詐」上面,識詐則需從學校教育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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