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籲風電國產化須彈性 國發會:全力衝刺綠能



歐洲商會今天發布2025年建議書,關切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歐洲商會表示,產業關聯政策已是3-1與3-2期選商,決定獲配風場的主要因素,這促使開發商盡可能承諾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以獲配,導致難以開發執行相對可負擔綠色能源價格的專案,建議產業關聯政策應彈性化。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政府仍是全力衝刺光電及離岸風電,完成風場3-1、3-2期,是「不能迴避且一定要達成的任務」。

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今天發布2025年建議書,今年建議書主題為「建構2050新台灣:共創願景」,建議書涵蓋ECCT 25個產業與委員會議題,共提出189項議題,其中包括124項延續議題以及65項新增議題。

歐洲商會理事長尹容(Giuseppe Izzo)表示,肯定台灣政府過去一年來的努力,去年建議書中所提出的議題,有24%取得進展,成績是近年來最佳。尹容並於會中正式將建議書交給政府代表、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

政府近年力推離岸風電,過程中也借重歐洲企業的經驗,不過因經濟部釋出國產化鬆綁訊息,遭歐系開發商質疑政策反覆,引發爭議。

歐洲商會建議書中也指出,台灣在能源安全與穩定方面,能源政策的規劃與執行缺乏跨部門的協調,且投資不足;再生能源方面,由於法規限制,以及缺乏財務支持、有效的市場機制以及對利害關係人的明確定義,導致再生能源發展進度落後於政府目標。

歐洲商會指出,台灣短期再生能源目標已然無法實現,若再不採取一致的行動,中長期目標也將落空;希望政府提供風能計畫健全的投資環境,產業最大挑戰在於目前仍無任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專案融資到位,將增加2027年至2028年如期併網的困難與風險。

如果要克服此挑戰,歐洲商會指出,關鍵在於提供風能計畫一個健全的投資環境,作法包含引入及時的財務支持或政府支持的再生能源採購平台,並加強現有的國家信用保證機制協助專案融資。

同時,歐洲商會建議政府成立跨部會組織來協調不同利害相關人,整合政府各部門的相關法規和許可程序,以精簡許可流程,加速審查,避免影響專案時間進程。

歐洲商會特別針對離岸風電開發的產業關聯政策,指出台灣政府應審視並修正在潛力場址、3-1與3-2期行政契約執行上的障礙,此外,產業關聯應導入彈性,因為產業關聯政策已成為3-1期與3-2期選商中,決定獲配風場的主要因素,這促使開發商盡可能承諾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以獲配,導致難以開發執行相對可負擔綠色能源價格的專案。

高仙桂表示,風場3-1、3-2期是不能迴避且一定要達成的任務,政府會全力解決風場相關議題,而且政府將全力衝刺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達到短期裝置容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