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奇鋐:公告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644,62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9,50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9,50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1,50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取得銀行借款額度,由母公司擔保。
(1)公司名稱: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644,62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80,6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90,30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70,90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84,35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取得銀行借款額度,由母公司擔保。
(1)公司名稱:AVC TECH. (VIETNAM)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644,62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291,6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71,9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463,5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96,28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取得銀行借款額度,由母公司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76,66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37,99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契約到期並還款後,解除背書保證。
(2)日期:
銀行授信契約到期,償還借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3,289,24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5,561,63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5.9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8.5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為:
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NTD 734,140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NTD 514,105
AVC TECH. (VIETNAM) CO., LTD.:NTD 3,028,417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為:
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NTD 509,048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NTD 3,535,865
AVC TECH. (VIETNAM) CO., LTD.:NTD 49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