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達欣工:公告代子公司達欣整合科技(股)公司向關係人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三樓一部分
2.事實發生日:113/11/14~113/11/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租約之租賃面積:辦公室81.87坪,原租約之每坪月租金1,800元(未稅), 原租約之總計月租金147,366元(未稅)。 原使用權資產金額約34,789仟元(未稅),自113年11月15日提前終止租約,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約33,849仟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約33,84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公司營運規劃與考量,故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2.前次移轉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提前終止租約之預計處分利益為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間:原113年4月1日至118年3月31日止, 提前於113年11月15日終止租賃合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