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拚修組織法 NCC:恐影響廣電裁罰打詐子法業務



立法院會將於15日處理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在野黨力求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NCC今天表示,若修正案通過後,委員會只剩3人,因人數未過半無法召開會議,多項措施無法執行,恐影響廣電裁罰案審議、打詐子法等業務。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行政院依法請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在野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此舉,將再度修法,把「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刪除,改成自公布日施行。

NCC發言人黃文哲今天表示,假設未來修正草案通過後,若還沒有新委員上任,NCC將只剩下3位委員,依規定未達4人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大約有104項任務無法執行,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廣電裁罰案以及打詐子法的推動都可能面臨停擺。

至於手機審驗等業務則不受影響,黃文哲說明,先前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等內容,未來如果只剩下3位委員,產品依然可以送審驗後上市。

媒體關注近期NCC收到的內容申訴案件審議狀況,NCC官員指出,目前收到跟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相關的內容申訴案共426件,其中,有306件申訴來自年代電視的同一個節目,其餘100多件則多為不同節目的申訴案。

NCC指出,目前收到內容申訴,依照流程都會請業者陳述意見、召開倫理委員會,也會送到外部廣告諮詢會議討論,但如果後續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就無法針對內容申訴案做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