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3/11/122.公司名稱:中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出售桃園市中壢區土地及建物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案於成交後,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