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旭暉應材:公告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公司名稱: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37.35%股權
5.發生緣由: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
6.因應措施:
交易方式:公開市場交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每股價格:每股NTD$170元以上。
交易股數:不超過1,500千股(含)。
交易授權期間:113年11月8日~114年5月3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