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公告向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南區龍桂路501號之廠房 (下稱「標的房產」)
2.事實發生日:113/10/30~113/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標的房產租賃面積為66,336.29平方公尺,折合20,066.73坪 每單位價格(未稅):每日每平方公尺租金約為人民幣0.6762元 交易總金額(未稅):每月租金(未稅)為人民幣1,345,679.03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預計為人民幣31,243,251.02元(約新台幣140,844,57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集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同一集團之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為關係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業務及廠房空間之整體規劃和管理考量,透過集團內廠房空間之有效運用,可活化 資產之使用效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標的房產所有權始終屬於日月光集成公司,相關交易僅為租賃,不 涉及買賣;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 標的房屋所有權始終屬於日月光集成公司,相關交易僅為租賃,不涉及買賣。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且經租賃雙方一致同意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