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冠德:本公司「南港台電都更案」新建工程委託根基營造(股)公司承造事宜


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5/10~113/5/1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案工程費用為台幣215,737元(未稅)/坪,分階段發包, 第一階段發包假設及基礎工程 契約總金額:預估總額為1,599,016,141元整(未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簡武池 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王富生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簡武池-(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 王富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辦公及住宅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5月1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5月1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分階段發包,113.5.10董事會通過為第一階假設及基工程 2.鑑價報告之金額係本案全部工程造價 3.以上金額皆未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