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強新: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滁州強新潔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80%股權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9,91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6,6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6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6,3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0,1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短期營運週轉金額度新增及展期(舊約換新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6,1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借款(依合約條件)
(2)日期:
償還借款(依合約條件)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812,86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331,99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6.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0.7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