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釋利多 一年減稅利益估近8億元


為了鼓勵企業將經濟果實與員工共享,行政院拍板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將延長10年。財政部今天表示,修正方案涵蓋增僱員工、加薪抵稅等利多,評估之下,一年減稅利益可達新台幣7.83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就「如何改善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偏低現象,導引企業與勞工共享獲利,提升我國勞工實質薪資」進行專題報告,朝野立委關注政府如何透過政策,提升企業加薪誘因。

而行政院會4月18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延長中小企業加薪抵稅10年,同時放寬條件,包含刪除景氣啟動門檻,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新增增僱45歲以上中高齡者也可適用等,預計有萬名勞工受惠。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指出,原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雖有鼓勵企業加薪的規定,但成效不彰,減稅額度也不高,經濟部與財政部如何看待修正版本的未來效益。

財政部表示,這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包含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智財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薪資、加薪費用加成減除等,並延長實施10年。

若計入研發投資、增僱、加薪等所帶動的企業產值與薪資所得成長效益,經濟部估計,一年可有1.51億元的淨稅增;若是沒有加計周邊效益,單純就租稅優惠效果而言,一年稅損(即減稅利益)約7.8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