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東鹼: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5
2.公司名稱: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東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大眾傳播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證交所指出,公司虧損但董事酬金仍發放的平均排行...
東鹼(1708)的221萬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酬金組成補充說明。
8.因應措施:112年度本公司董事平均酬勞221萬元,其中董事分紅係依章程
第28條規定,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特別獎勵金
及董事酬勞前利益之2.5%分派,平均每位董事之分紅金額為3.6萬元,
其餘為執行業務之董事薪酬與董事業務執行費用,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