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天剛:澄清新聞媒體報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2
2.公司名稱:天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依法只要占股1%者即可推舉董事候選名單,有1家法人公司
股東在提名期間便提出名單其中包括張及另2名天剛董事.........否認該法人公
司是股東,直接剔除該公司推舉的名單.....。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4月9日董事對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九席(含獨
立董事三席)案,董事會決議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所提名之董事候選人
名單提名人統一編號查無此公司而剔除。
8.因應措施:本案已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本公司將於113年4月16日召開
緊急董事會並請持有1%以上股東補正提名文件後,重新審理董事候選人資格,法
院審理後公司將依判決結果妥善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