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遠東新: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2年8月11日及113年3月5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陸拾貳億元整,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拾陸億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肆拾陸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乙兩券皆為5年期。
8.發行利率:甲券固定年利率1.66%,乙券固定年利率1.75%。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以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及支應本公司綠色效益
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