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增資資金來源: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提撥新台幣231,938,240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231,938,240元及23,193,824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數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股
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及其他增資相關事宜。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