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三地開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920,000仟元為上限,發行股數25,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36.80元整,惟實際發行價格將以訂價基
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擇一乘以70%訂定。
訂價基準日、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及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洽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本計畫中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
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銀行借款或其他籌資工具因應;惟若致募集資
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
10%,計2,500,000股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2,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0%計20,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剩餘之畸零股
或增資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則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償還銀行借款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