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統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50億元為原則,得視市場狀況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
6.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10年為原則。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1)償還借款及強化財務結構、(2)支應綠色及/或
社會效益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