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德麥:公告本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03/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吳曜宗董事
(2)吳文欽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吳曜宗-德麥食品(新加坡)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稱暫定)董事
(2)吳文欽-德麥食品(新加坡)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稱暫定)董事及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除董事吳曜宗及董事吳文欽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股東會討論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