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5
2.公司名稱: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本公告係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113年0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本次減資金額訂定為新台幣792,000,000元,計銷除已發行股份79,200,000股,
依流通在外股數144,000,000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55%,每仟股銷除約550股,
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實際減資比率及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應以減資
基準日當時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減資相關事項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
機關審核要求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公司因配合減資作業時程,擬調整異議時間,台端對本公司減資案如有異議,
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13年09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新北市新店區
北新路三段207-2號7樓,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收,以郵戳日為憑,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5)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
撤回,併此告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