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公司名稱:本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志生不動產(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持有之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
及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持有之志生不動產(股)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與孫公司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董事會、
孫公司志生不動產(股)公司董事會均決議通過,擬處分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
志生不動產(股)公司所有之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一小段地號125等計13筆地號之
不動產,並同意其董事長於不低於估價報告書所示特定價格之金額,與潛在交易對象
商議與本次處分不動產之交易內容及所需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相關交易條件及資訊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