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
第二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3/08/01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三重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