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協助業者自我檢核申報資料是否出現錯誤。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廠商主動提供事證補稅金額,今年前7月達新台幣5969萬元,占同期間事後稽核總補稅金額近44%。
過去有廠商因缺乏完善內控機制、或對相關法令不熟悉,發生逃漏稅費並屢遭海關事後稽核的情況。為降低廠商違章風險,海關在109年9月參採世界關務組織(WCO)事後稽核指引,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海關立案實施事後稽核調查前,將請廠商先自我檢視,廠商若發現進口申報錯誤、並主動申請更正,符合規定者可免罰。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據統計,今年前7月事後稽核結案總補稅金額1億3593萬元,其中屬輔導廠商主動提供事證補稅金額為5969萬元、占比達43.91%。
蘇淑貞表示,海關事後稽核將依據廠商配合調查、主動提供事證及法令遵循程度,對其實施分級管理及不同程度的追蹤控管措施;對於遵守法令者,給予加速貨物通關,對於仍具違章漏稅風險者,則將加強審查。
蘇淑貞進一步指出,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自109年9月施行以來,普遍受到廠商支持及認同,海關也可獲得其主動提供的實際交易價格,有利掌握市場行情,聚焦查核,對於維持市場公平交易極有助益,可謂徵納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