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0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佛山華國光學器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58,3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95,7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3,5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39,2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要申請800萬美金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16,54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0,69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俟佛山華國光學器材有限公司清償銀行借款
(2)日期:
俟佛山華國光學器材有限公司清償銀行借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45,75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39,2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4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背書保證餘額將於108年12月27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