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引爭議 藍委許宇甄、張嘉郡籲暫緩施行
《國土計畫法》將在明年4月30日實施,不過中央、地方意見分歧,不僅民進黨多名立委今天(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連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與張嘉郡,今也表示對該法案擔憂,呼籲中央政府不應忽視縣市政府和農民的聲音,應多聽取意見,暫緩施行。
針對《國土計畫法》通過,許宇甄表示,將會對農業縣市造成極大衝擊,不僅,縣市發展受到阻礙,就連農地價格也跟著下跌,導致農民損失慘重,政府卻未制定補償方案。許宇甄強調,「若《國土計畫法》貿然施行,必定會衝擊農業縣市,讓農民無法翻身。」
許宇甄以雲林縣為例指出,《國土計畫法》將雲林縣8成的土地畫分為,農一、農二,限制了雲林縣未來的發展,更限縮了農民對於農地的使用權,造成財產權損失,引起農民極大不滿,因此,她建議,中央政府不應忽視縣市政府和農民的聲音,應下鄉多聽意見,暫緩施行。
對此,許宇甄也提出三大主張,第一,將《國土計畫法》施行日期「展延兩年」,讓農業縣市有更長的時間準備,並有充足時間跟民眾溝通。第二,農業部應針對受限制且有實際耕作的農地給予每公頃10萬元對地補償。第三,政府應儘速制定完整配套措施,以減少農業縣市及農民損失。
張嘉郡也表示,「《國土法》的立意良善,我們絕對支持」,但執行內容在基層引發很多疑慮,地方政府也很為難,希望中央主政單位能多主動到基層溝通,化解基層農民的疑慮,而不是一意孤行、貿然上路。
張嘉郡舉例,《國土法》相關子法共有21項,但卻有超過半數未完備,民眾無法全面了解自己土地將面臨何種規範,導致權益受損;且《國土法》對於農業發展區的各項補助至今仍未公布,但卻不斷催促各縣市繳交功能分區圖,實為本末倒置。此外,各縣市對農地配額極度不均,如何以政策來補償各縣市的差距,應該具體導入農業權概念,以落實對財產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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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如何具體落實對農地的保障,張嘉郡表示,已提出短、中、長三個方向,短期應於《中央財政收支劃分法》統籌款中,將縣市的農業貢獻度納入權重分配,她也已經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目前在財政委員會審議中。
中期則應研議農業轉移權概念,讓農地面積不足的縣市,向超額負擔的縣市購買農業權;最後,長期則應該將農業發展權入憲,確保農地的永續發展。(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