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學校爆霸凌!竟不給家長調監視器畫面




北市議員柳采葳稱接獲民眾陳情其孩子就讀於北市某外僑學校幼兒園遭霸凌,家長想調閱當日監視器畫面,該外僑學校竟拒絕。(資料照/記者葉政勳攝 )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今(4)日於質詢中表示,接獲民眾陳情其孩子就讀於北市某外僑學校幼兒園被同學霸凌,家長想調閱當日監視器畫面,該外僑學校竟拒絕提供,並強調若北市執意調閱需函覆法令依據。柳采葳呼籲,北市教育局應與教育部釐清外僑學校管理權限,若是地方管轄,則請明確函覆北市教育局外僑學校除學制外,其餘校園管理適用本國一般校園管理規範,未來發生校園各類問題,教育局不需不斷與國教署公文往返確認法規適用,提高解決校園問題的效率。

「外僑學校是否適用我國法規,一直是中央和地方權限的灰色地帶」,柳采葳呼籲,北市府應主動和中央討論外僑學校管理權限歸屬,若確認是北市教育局管轄,未來發生校園各類問題,就不需浪費時間與中央公文往返。

柳采葳指出,近日她收到民眾陳情,孩子就讀於台北某外僑學校幼兒園,但與同儕相處過程中發生疑似霸凌事件,導致左眼下方出現瘀青,家長希望由北市教育局協請外僑學校提供當日校園內監視器畫面。

柳采葳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第五點規定,學校編制內之教職員工生(含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因涉及個人權益維護所必要時,可調閱監視器攝錄資料。該外僑學校竟以校方與家長間有學童資料保護書為由拒絕提供,並強調若北市執意調閱,需函覆法令依據。

柳采葳指出,北市府教育局為了確認法令適用性,與教育部國教署公文往返長達2個月,國教署明確告知即便是外僑學校,若涉及「安全措施」之規範,仍須依照《私立學校法》第83條及《幼照法》第30條第6項,就校內監視錄影系統之管理、維護、資料調閱等行為訂定相關規定。柳采葳質疑,「外僑學校不提供監視器畫面是否合法?若未依規範訂定監視錄影系統的調閱規定,市府是否予以開罰?」

柳采葳指出,外僑學校是否適用我國法規,一直都是中央和地方權限的灰色地帶,去年新竹縣一所外僑學校也曾與家長發生爭執,竹縣教育局回覆「外僑學校在受教權部分不受國內相關教育法規規範,只能建議該校保障學生受教權」。

柳采葳直言,台北市是全台外僑學校最多的縣市,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北市外僑學校臺北歐洲學校、臺北市日僑學校、臺北韓國學校、臺北市私立道明外僑學校、恩慈美國學校及臺北復臨美國學校等6校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惟臺北美國學校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柳采葳呼籲,北市教育局應與教育部釐清外僑學校管理權限,若是地方管轄,則請明確函覆北市教育局外僑學校除學制外,其餘校園管理適用本國一般校園管理規範。這樣未來發生校園各類問題,北市教育局至少不需不斷與國教署公文往返確認法規適用,提高解決校園問題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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