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用虛假文件企圖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業界有懷疑須即通報警方及當局


本港警方昨日(17日)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25人,包括強積金供款人、中介人及基金經理。據悉,上述涉案人士涉嫌利用虛假文件,企圖提早提取強積金款項。

積金局回應指,高度關注有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及有人涉嫌教唆計劃成員作出虛假聲明非法提取強積金,而被警方拘捕。

據強積金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只可以在六種特定情況下,於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計劃成員在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必須向所屬強積金受託人提出申請,提供受託人信納的文件及證據。另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的行為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 。

積金局呼籲,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當局與相關執法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設立通報機制,處理任何可疑個案。當局亦提醒,強積金業界在處理要求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個案時,需要做好把關工作,查核證明文件的真偽。一旦發現懷疑個案,必須向警方舉報及通報積金局,協助打擊和防範涉及強積金的違法行為,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js/cy)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