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臺龍: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逾三屆之說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24
2.公司名稱: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獨立董事候選人李永誠先生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任期
已連續逾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公告繼續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因考量獨立董事候選人李永誠先生具有專業知識與豐富經驗,
秉持獨立、客觀的立場,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本公司仍需借重其
專業之處行使獨立董事職責,並給予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故本次選舉繼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