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豐餘: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永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葉惠青/董事
駱秉正/董事
信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王金山/董事
黃俊傑/董事
張懿云/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