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6/17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5/20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3/2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1)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普通股1,67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日訂定。
10.員工認股股數:普通股250,5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總額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持股比例認購。普通股計1,252,500,000股,每仟股認購普通股新股79.34934654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總額之10%,
普通股167,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
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普通股與原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子公司業務發展,轉投資子公司新光人壽,
強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本結構。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7/19
17.最後過戶日:113/07/14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15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19
20.股款繳納期間:
(1)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為113年07月23日至113年07月31日。
(2)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13年08月01日至113年08月07日,必要時得延長。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05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22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增資基準日:預訂為113年08月07日,若有異動,擬由董事長調整之。
(3)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13年06月24日起至113年07月19日。
(4)因最後過戶日113年7月1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於113年7月12日星期五
下午16:30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113年7月14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