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樂意: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93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370,000元
6.發行價格:
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及配合上櫃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9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647,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290,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其餘1,64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3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
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部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股份比例
儘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
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
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