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鉬: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與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王竹安
(2)董事:蕭珍琪
(3)獨立董事:卓士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王竹安
頡原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蕭珍琪
大力卜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獨立董事:卓士昭
世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本公司11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