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遠東新:代子公司遠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將以自地委建方式與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託興建契約


第20款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5/28~113/5/2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揚建設) 與公司之關係:遠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鼎)與遠揚建設同為遠東新世紀 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內容:委託遠揚建設洽請建築師及營造公司就本案建築基地興建大樓進行 規劃、設計、施工及施工管理。 委託標的:建築基地坐落於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三小段35-1、35-2、35-4地號等 三筆土地,約計1,687.345坪(遠鼎持有120.5246坪,約7.1429%) 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 (1)大樓總興建費用合計$2,503,449仟元。 (2)遠鼎依土地持份比例分攤金額為$178,819仟元。 契約起訖日期:自契約簽訂日起至本案建物過戶及房屋交屋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契約書內容規定。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活絡資產並使其發揮社會經濟效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5月28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5月2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