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元大期:元大期貨公告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添富董事
(2)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品呈董事
(3)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健華董事
(4)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蘇詠筑董事
(5)吳裕群獨立董事
(6)陳安斌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林添富董事及陳品呈董事擔任元大證券董事
(2)吳健華董事擔任元大證券經理人
(3)蘇詠筑董事擔任元大證券經理人及元大證券(香港)董事
(4)吳裕群獨立董事及陳安斌獨立董事擔任元大證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