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成: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畢淑蒨
董 事︰陳 沖 (資豐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董 事︰徐造華 (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潘文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近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所選任之董事及嗣後法人董事改派之代表人,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均解除其競業禁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經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