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鏡人條款下現身 辜仲瑩掌控開發金股權逾6%


自今年5月10日起大量持股公告申報門檻10%降至5%,讓藏鏡人現身。受持股申報新制影響,今天開發金依規定代大股東辜仲瑩,及其非公開發行公司所持有股數申報,合計持有開發金股權共6.006%。

開發金代辜仲瑩公告持股,個人持有開發金股數總額達4567張,占開發金已發行股份總額0.025%,加計掌控的3家投資公司持股資料,合計持有開發金股權共6.006%。

開發金公告顯示,與辜仲瑩相關的3家投資公司興文、景冠與景匯,持有開發金股票依序約48.03萬張、44.12萬張、18萬張,持股比例分別為2.608%、2.396%及0.977%。

根據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任何人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逾5%必須對外揭露,此處計算基準除了本人外,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等均須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