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地種碳匯新制 首案最快年底出爐


國產署今天表示,除既有的產官學合作造林、種碳匯模式,國產署最快今年底啟動自行招標新制,把位於同一縣市、地區的多筆土地,集結為一標辦理出租,供具有林業專業的民間公司造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

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國產署今年首度以改良利用方式與國立中興大學合作,推出宜蘭三星鄉、台東池上鄉2處國有土地公開招標,均順利標脫,將由得標廠商新植造林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俗稱碳權)。

除會繼續推動上述三方(國產署、中興大學、得標業者)合作模式,王彩葉表示,國產署近期推出自行辦理招標的新制,也就是將位於同一縣市、地區的多筆土地,打包為一標辦理出租,供具有林業專業的民間公司造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

王彩葉指出,財政部已預告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目前尚在進行法制作業,希望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可推出招標新制的第一批標的。

王彩葉進一步說明,標的篩選上,一宗土地起碼要有一定規模、比如達0.5公頃,並將同一縣市、地區的多筆國有土地打包,辦理標租,預期一標土地總面積可能會有10至20公頃。

根據國產署規劃,投標資格須是公司營業登記項目中包含造林業的民間業者,租賃期為10年、可續約3次,即總租期最長可達40年,未來承租人若申請減量額度,要保留其中10%給政府機關運用,或將此10%減量額度折算為現金給國產署。

此外,王彩葉同步在會中公布明年其他施政計畫重點。她表示,將持續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業務,預計114年將釋出4批標的,合計達百戶,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預估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活化利用國有土地,114年可創造新台幣43億元收益。

談及強化管理機制,王彩葉指出,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期程自109年至114年,預計114年將處理4263公頃被占用土地,及74棟(戶)被占用房屋,收取使用補償金、租金、權利金逾41億67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