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臺企銀: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財政部(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鄧昭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莊永丞(富邦現代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採票決通過
(票決情形,請參閱113/06/21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