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聚鼎: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朱復華
董事: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克倫
董事:長徽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曹德風
董事:財英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全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為同類業務之公司擔任經理人及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財英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全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大陸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高科技工業園漢浦路998號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
大陸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澳灣街道高新社區高新南七道022號高新工業村T2-A棟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大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城北漢浦路998號2號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子保護元件、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
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子保護元件、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
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