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興: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200,002,390元整,銷除股份20,000,239股,減資比率約為20%,
每股退還現金約為新台幣2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
(2)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回股款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三十一日內,
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