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光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暨經理人競業之禁止案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立惇
董事:朱美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陳立惇董事擔任本公司於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董事暨董事長
朱美彥董事擔任本公司於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董事暨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董事陳立惇及董事朱美彥為本案關係人,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主席徵詢其他
出席董事五席,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