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皇翔:皇翔建設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代表人:廖年吉
兼任皇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富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普立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仁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皇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富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法人董事代表人:廖林淑花
兼任皇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皇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富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富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皇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富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慶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自然人董事:陳嘉根
兼任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嘉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自然人董事:廖宇祥
兼任皇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皇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自然人董事:蔡哲雄
兼任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自然人董事:鄭惠秋
兼任嘉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獨立董事:陳順天
兼任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兼任鼎基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兼任鑫龍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獨立董事:林芳祺
兼任台灣金控台銀人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
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情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表決總權數:249,302,501權
贊成權數:238,690,377權
反對權數:7,658,658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權數:2,953,466權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