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取得臺北市不動產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北投區奇岩段五小段545地號土地(下稱本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6/5~113/6/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土地面積:135平方公尺,折合約40.84坪
每坪價格:新台幣(下同)1,402,975元
交易總金額:57,294,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臺北市(管理者: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土地之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人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土地係於民國(下同)62年12月14日由臺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移轉予臺北市迄今,
經洽詢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其因年代久遠無法查得原取得價格。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核定金額:57,294,000元
付款期限:113年07月31日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臺北市政府核定內容辦理;富邦人壽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65,34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為不動產投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10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10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12年10月25日經富邦人壽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向臺北市政府申購本土地(畸零地)
,並於當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113 年6月5日取得臺北市政府核定函。